信件内容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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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标题 | 大学毕业生落户问题 |
信件编码 | ZXTS190707YS38 |
来信时间 | 2019-07-07 |
信件内容 | 我是今年毕业的一名大学生,我是宝鸡人,我想问的是我落户进来的话,我的档案是交给哪里西安市人力资源还是宝鸡人力资源?落户都需要什么资料?家里在西安买了房但是房产证没有下来,有购房合同。 |
回复部门 | 公安未央分局 |
回复时间 | 2019-07-10 |
回复内容 | 您好!根据《西安市公安局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》(西公发〔2019〕157号)规定,您可以通过“学历落户”将户籍迁至我市。 (一)适用范围 1.学历要求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、中等职业学校(含技校)毕业,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。 2.年龄要求。具有本科(含)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,具有本科(不含)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(含)以下。 (二)所需材料 1.毕业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学历信息截图。其中,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原件; 2.申请人身份证原件。 (凭以上材料,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) (三)其他情形 申请人提出以下需求的,还需提供: 1.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(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),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; 2.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(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,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),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; 3.申请配偶、子女随迁的,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。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,不再另行提供证明。 (四)办理地点及时限 1.提交申请。可根据情形,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: (1)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,可在全市任意派出所提交; (2)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,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; (3)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,在合法固定住所或对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。 2.窗口审核。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。通过后,省外迁入的,当场核发《准予迁入证明》;省内迁入的,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。如需进一步咨询,可拨打公安未央分局户政大厅咨询电话:029-86757844。 档案托管问题请咨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。 |